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规定,重点用能单位是指:(一)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一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二) 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五千吨标准煤及以上不满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重点用能单位全国约17000家,能源消费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60%,是节能工作的重点对象,抓好这部分企业的节能管理工作,是实现“十三五"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的重要支撑和保证。
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四章(法律责任)三十一条规定,重点用能单位不按要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或者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端系统结构
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部署在重点用能单位内部,由重点用能单位负责建设。
主要功能:
通过计量仪表、工控系统等采集、汇总本单位能耗数据,将数据上传至省级平台,或直接上传至平台;
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要通过网闸、防火墙、隔离等安全措施,确保内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
要具备远程升级维保、一端多传、接收平台推送信息和用能单位自身能源管理所需的功能。
更多: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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