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食品
厂家直销L-精氨酸食品级营养强化剂氨、基酸L-精氨酸碱
2025-04-18 13:23  浏览:5
价格:¥50.00/千克
品牌:华阳
产品型号:食品级
产品规格:25kg/袋
产品作用:营养增补剂
起订:1千克
供应:9985千克
发货:1天内
立即购买

 L-精氨酸      CAS:74-79-3  含量99%

生产许可证编号SC20113118100048

属于:氨ji酸系列 

 作用:营养增补剂  型号:食品级   

性状:白色结晶性粉末

【产品名称】L-精氨酸    L-精氨酸碱

【产品分子式】C6H14N4O2  

【产品分子量】174.20

L-精氨酸产品性状】

L-精氨酸为白色结晶性粉末。熔点244度(分解)。经水重结晶后,于105度失去结晶水。

L-精氨酸性质】在空气中易氧化着色,有吸湿性,易溶于水、乙醇、抗菌作用与山梨酸相近。

【产品贮存】L-精氨酸贮存于干燥、洁净的阴凉处。保质期两年。

【产品用途】

L-精氨酸营养增补剂,调味料。

用作医yao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用途:营养增补剂;调味剂。与糖进行加热反应(氨ji-羰基反应)可获得特殊的香味物质。GB2760-2001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料。

1)面包、蛋糕、面条类、通心面、提高原材料利用率,改善口感和风味。

2)水产糜状制品、罐头食品、紫菜干等,强化组织,保持新鲜味,增强味感

3)调味酱、番茄沙司、蛋黄酱、果酱、稀奶油、酱油,增稠剂及稳定剂。

4)果汁、酒类等,分散剂。

5)冰淇淋、卡拉蜜尔糖,改善味感及稳定性。

6)冷冻食品、水产加工品,表面胶冻剂(保鲜)。

L-精氨酸使用说明及用量】 

1、占食品中总蛋白质量的6.6%。  2. FEMA(mgkg,1998): 

焙烤制品、早餐谷物20~100;饮料3~30; 

干酪、调味汁、肉制品、果仁制品、禽品15~100; 

胶姆糖、糖果、糖霜、明胶、布丁、软糖、代糖品、甜沙司3~15; 

调味品2~25;蛋制品、仿乳品、其他谷物5~10; 

油脂、冷饮、水果冰、乳制品5~15;硬糖1~20; 

速溶咖啡茶10~100;果酱、果冻、加工水果2~15; 

加工蔬菜3~5;复水蔬菜5~25;调味香料10~250; 

小吃食品15~250;汤类5~250。 

L-精氨酸质量标准】AJI92 USP35】

产品用途: L-精氨酸可做食品原料。增味剂;用于水产加工品、绿茶风味增加剂等。与糖进行加热反应可获得香味物质。

 质量标准:FCC,AJI92   

项目

标准:

旋光

+25.8~+27.7°

含量

98.5~101.5%

重金属(以Pb计)

≤0.002%

≤10mg/kg

干燥失重

≤0.1%

氯化物

≤0.1%

 限量:1.占食品中总蛋白质量的6.6%。

 2. FEMA(mg/kg,2014):焙烤制品、早餐谷物20~100;饮料3~30;干酪、调味汁、肉制品、果仁制品、禽品15~100;胶姆糖、糖果、糖霜、明胶、布丁、软糖、代糖品、甜沙司3~15;调味品2~25;蛋制品、仿乳品、其他谷物5~10;油脂、冷饮、水果冰、乳制品5~15;硬糖1~20;速溶咖啡/茶10~100;果酱、果冻、加工水果2~15;加工蔬菜3~5;复水蔬菜5~25;调味香料10~250;小吃食品15~250;汤类5~250。

 【L-精氨酸】包装和贮存条件:

   1、本品整包装一般为25KG/袋或25KG纸板桶。

   2、本品应密封避光,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联系方式
公司:郑州超凡化工有限公司
状态:离线 发送信件
姓名:徐迎军(先生)
职位:销售经理
电话:0371-53796626
手机:18903711238
传真:0371-53796627
地区:河南-郑州市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天伦路9号院
邮编:450000
邮件:2638562660@qq.com
QQ:2638562660
微信:18903711238